周文靖
律师

原、被告如果不到庭的法律后果,这里说的不到庭,都是指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。。 一、原告不到庭 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“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按撤诉处理”之规定,这里有两种情况法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,一是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;二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。哪些属于正当理由呢,比如说因为健康原因、不可抗力等就属于正当原因。如果有正当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,也应当向法院说明理由。 二、被告不到庭 聊起被告,就要说到给被告送达文书的几种方式:1.电子送达,通过联系方式将文书送达到被告手机上;2.直接送达,将文书送达至原告填写的被告地址处;3,公告送达。法院首先会通过电子送达,如果电子送达不了(比如联系不上或未签收),法院便会采取第二种方式送达,第二种方式也无法送达的,会采取最后公告送达的方式,公告期限一般为三十日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“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“之规定,对于上述情况,被告的法律后果是直接缺席判决。当然,还有一种情况,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被告

2023-11-05 00:3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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